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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2-02-16   来源:   点击量:
3、教务处填写《违纪单》一式三份,《教学事故认定表》一式两份。《违纪单》一份教务处留底,一份给教师所在系部,一份给违纪教师本人。《教学事故认定表》一式两份,给教师所在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、教务处处长、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批后,一份留教务处存档,一份交还给系里存档。